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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2018年度学术与科研成果奖励佐证材料的通知

2019年05月09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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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区、各部门:

按照工作计划,根据院办发201747号《潍坊护理职业学院科研成果管理与奖励办法》,对我院教职工2018年度取得的学术与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奖励,为做好此次奖励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和时限:

201811日至1231日期间,我院在职教职工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包括被SCISCIEEIISTP收录,在《Nature》、《Science》、《Cell》上发表,发表在《中国科学》、《中国国社会科学》的学术论文,发表于北大核心、CSSCI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上的篇幅为两页以上的学术论文)、著作、所获得的科研成果、专利成果等。详见院办发201747号《潍坊护理职业学院科研成果管理与奖励办法》

二、佐证材料要求:(所有成果由第一位完成人填写

1、论文

以第一作者并以潍坊护理职业学院作为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论文原件及复印件1份(封面、版权页、目录页、正文),其中SCI论文还需提交影响因子证明(20171222日后发表的需提交中国科学院SCI分区证明),提交论文汇总表(见附件1)。论文原件集中审核完毕后退还

2、著作

著作原件、出版著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著作原件不退还。

3、科研成果

科研成果情况由科研处负责提供。

4、鉴定(结题)成果

通过结题的省部级项目的鉴定(验收结题)情况由科研处负责提供。

5、专利成果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职务专利证书原件1份、取得专利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职务专利证书原件不予退还。

6、教材类等奖励材料由教务处负责组织收取。

三、报送方式:

学术论文、著作、专利成果的佐证材料及汇总表纸质版以系部、处室为单位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统一报送至科研处615房间。附件1-3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至科研处邮箱whykych@163.com

四、报送时间:

2019516日(周四)上午下班前,逾期视为放弃。

五、其他说明

科研处将对各部门报送的拟奖励成果信息与科研管理系统中的信息进行核对,科研系统中未录入信息的成果一律不予奖励。

附件:1. 学院发表核心论文情况汇总表

 2. 学院出版著作情况汇总表

3. 学院取得专利情况汇总表

                                      科研处

           20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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