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护院科研函〔2020〕62号
关于开展2020年度院级科研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院级科研机构、各院级科研机构依托管理部门:
按照工作安排,根据《潍坊护理职业学院科研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院办发﹝2017﹞5号)规定,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院级科研机构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8年成立的第二批院级科研机构和2019年成立的2所院级科研机构(名单见附件2)。
二、注意事项:
1、各科研机构负责人填写《潍坊护理职业学院科研机构年度考核表》(附件1)。表中所有填写的数据内容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考核表》中论文、项目、经费到账、获奖、专著、转化均按其重要性递减顺序填写。
3、数据应确保真实、准确。填写内容必须已填报学院科研管理系统并通过审核,必须与院级科研机构设立时确定的研究领域、研究方向、任务密切相关,并以潍坊护理职业学院为第一(主持)完成单位、科研机构研究人员为第一(负责)完成人。科研到账经费以上级部门或合作单位拨付到学院财务账户数额为准,并提供由财务处出具的相关证明。
4、时间要求:各科研机构将《考核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于2021年1月8日上午12:00前报送至主校区2号教学办公楼602室,同时将《考核表》电子版以科研机构命名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whykych@163.com,联系电话:3885660
附件:1、《潍坊护理职业学院科研机构年度考核表》
2、2020年度院级科研机构考核名单
3、院办发﹝2017﹞5号关于印发《潍坊护理职业学院科研 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科研处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