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关于开展山东省高等学校新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对接我省“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需求,聚焦新技术,立足本校实际,确定研发中心的优势特色研发领域。研发中心统一根据技术领域或研发领域以“山东省高等学校 XXX 新技术研发中心”命名。
(二)发展目标与建设任务清晰,研发方向明确,特色鲜明,建设措施切实可行,且在本领域、本行业有重要影响。一般应包含 2—5个研发方向,每个方向设1名技术带头人。
(三)以本校优势特色专业群为依托,原则上每个专业群覆盖不超过8个专业,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产品研制、成果推广转化能力,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的重要技术成果。
(四)应以目前已运行良好的校级技术研发平台为依托, 且具备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的条件及经费保障。原则上理工类 研发中心仪器设备总价值不低于 300 万元、文科类不低于200万元,技术实验场地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五)具有研发水平高、推广转化实践经验丰富、管理能力强的技术带头人。具备结构合理、研发素质较高的技术创新团队,研发中心固定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低于50%,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不低于80%,博士学位人员不低于15%;企业兼职技术人员不低于固定人员数的30%。
(六)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与产业园区或行业企业等开展了实质性合作,建立了互惠互利、融合创新的协作机制。
二、申报要求
申报人按照本通知和《山东省高等学校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实施方案》(附件1)要求,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新技术研发中心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附件2 )和《山东省高等学校新技术研发中心申请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3 ),并附相关支撑材料。
请申报人于 2022 年 3 月 21日下午下班前,将《申请书》《汇总表》和支撑材料纸质版报送科研处61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hykych@163.com。联系人:郄昆才,联系电话:3887518。
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附件2:《山东省高等学校新技术研发中心申请书》
附件3:《山东省高等学校新技术研发中心申请汇总表》(详见OA系统)
科研处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