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5月31日。原《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上一条: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 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下一条: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
【关闭】
版权所有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 地址:山东·青州·云门山南路9966号 邮编:262500 电话:0536-3855666 Copyright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